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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第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2026年03月11日 15:07 【

各党总支: 

党委党校第十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定于3月中上旬开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设置及课程安排 

(一)班级情况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双校区共设一个班级(班主任:党永春,班级QQ 群:1087254414):跨境商务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管理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二)授课内容 

1.党的初心和使命; 

2.党的纪律条例; 

3.深刻领会二十大党章修正的重要内容与重大意义;

4.学习“四史” 践行使命; 

5.视频教学。

班主任负责具体课程安排通知。 

二、培训要求 

党校将发展对象入学前的动员培训作为整个学习培训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内容。请各党组织高度重视,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培训效果,并将下列要求告知参训学员。 

1.党校学员学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每次上课应提前10分钟进入上课地点,并做好签到。 

2.党校实行无手机课堂,学员上课前应关闭通讯工具,除 带规定的教材、资料、笔记本外,不得带任何与党课无关的书 籍资料进入教室。  

3.党校学员的学习成绩坚持综合考核原则。包括上课出勤、 参加班组活动、志愿服务、撰写学习心得等。 

4.严格考勤管理,把学员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学员在参训期间缺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即考核成绩不合格。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提前出具经辅导员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的书面假条,与上课前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交至党校批准同意备案,不得事后补假。 

5.党校学员应积极参加班组讨论及其他有关活动,并在学习期间提交学习心得和思想汇报各一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以学院加姓名的形式命名交到班主任处。 

6.党校学员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并为学员颁发《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3月11日